一、 招商项目概况
(一)地铁青岛北站站厅市集
位于青岛北站地铁出入口,为地铁乘客至高铁站的必经区域,享地铁高铁强客流。项目依托青岛北站枢纽客流优势,搭建“文旅消费+便民服务+品质餐饮”三位一体新型市集业态架构,与原有街区连锁品牌错位布局、优势互补,推动车站商业形象、配套服务、消费场景全方位提档升级。新增三大经营区域以优质连锁品牌加本土优质主理人原创品牌相结合,招募自助设备、文创手工伴手礼、在地原创美食主理人、简餐小食、手作烘焙、咖啡茶饮等品牌,开放式档口布局。
(二)车站自助设备、车站便民商铺
2026年下半年将陆续开通8号线南段及2号线东延段,为提供高质量便民服务,启动新开通车站便民自助设备及商铺的招商。自助设备包括共享充电宝、自助饮料机、自助纸巾机、自助寄存柜等。设备点位结合车站正常运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现场实际交付位置和数量为准。
8号线南段6个站点,规划16间商铺;2号线东延段8个站点,规划20间商铺。此外,已经开通的线路中,张村、燕儿岛路、浮山所、地铁大厦、洪山坡、小村庄、中山路等车站,新建商铺约20间。计划招募便利店、咖啡茶饮、烘焙、早餐等便民服务业态。
二、 合作模式及其他要求
(一)青岛北站后场市集
1.合作模式:按照点位收取租金及物业费。
2.经营范围:项目可经营文创手作、伴手礼、简餐、咖啡、烘焙等多品类业态),优秀主理人品牌、首店优先。
(二)8号线南段等自助设备及便民商铺
1.合作模式:自助设备收取固定租金或分成模式;商铺按面积收取租金。
2.经营范围:自助设备包括共享充电宝、自助饮料机、自助纸巾机、自助寄存柜;商铺可经营便利店、早餐、烘焙等业态,知名品牌、连锁品牌优先。
3.自助设备要求:投放的自助设备质量合格、无安全隐患,具备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取得的相应认证报告。
4.共享充电宝要求:
(1)共享充电宝外壳需采用防火材质,燃烧性能等级根据《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要求不得低于B1(难燃)级,提供检测报告。
(2)设备本体漏电峰值电流应≤50MA。
(3)须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取得相应认证报告,必须取得3C认证。
(4)投放于本项目的设备质量合格、无安全隐患可正常使用,具备后台实时监控功能。
(5)有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或商业综合责任保险等类似险种)。
(6)每个充电宝集合柜电池仓位合计不超过48个。
(7)青岛地铁现有合作充电宝品牌优先。
5.共享充电宝集合柜要求:
(1)合作方自行采购符合青岛地铁要求的共享充电宝集合保护柜,并负责安装及日常检修维护。
(2)柜体内置自动灭火装置,所选用灭火剂应确保在有人场所安全使用,发生险情时能有效灭火无复燃。
(3)柜体内置温度保护、过热保护、电压保护等自动监测安全装置,可自动断电触发消防设施进行灭火。
(4)柜体应确保有效散热的同时做好密封处理,隔绝箱体内/外部空间。
(5)柜体应通过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研究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6)柜体可采取打胶固定措施防止倾倒;柜体内设置线槽,规范、隐藏走线。
(7)柜内需配置漏电保护开关、断路器、电能表。
(8)柜门应满足后期更换充电宝品牌或尺寸的便利条件。
(9)已在轨道交通场景布设的品牌厂家产品优先。
(10)单个共享充电宝集合保护柜尺寸不超0.6m*0.4m*1.6m(长宽高)。
(11)根据意向承租方提报情况,甲方具有集合柜最终选择权,合作方统一执行购买。
三、报名要求
1.要求报名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报名业态的经营资质,有经营业绩的优先。自助设备需具备产品经营所必须的各类合法资格及有效证照。
2.不接受个人、联合体报名。
3.报名单位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列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企业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4.自助设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运作团队;有能力承担自助设备产品的安装投资建设;投放于本项目的自助设备机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所安装机器必须具有原厂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
四、报名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加盖公章扫描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
3.《意向承租方报名表》填写后加盖公章扫描件。
4.品牌简介。
五、接受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信息发布之日(含)3个工作日内,截止最后一天下午17:00时整。
2.意向承租方需准备上述第四项有关内容 ,将报名材料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qdmetrozyjy@163.com。
六、承租方确定方式
青岛地铁官方网站公开招商。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以不低于招商底价出租;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综合评分方式确定,在综合评选中,对行业标杆品牌及与青岛地铁具备深度战略合作关系的承租方予以优先考虑。
青岛地铁将对所有报名意向承租方的企业资质、品牌实力、品牌业绩及合作契合度等进行综合量化评定。
七、其他说明
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并同意随时接受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交付原状,或经出租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自行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出租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八、咨询电话
意向承租方若有报名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9-0007(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00)。
青岛青铁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6日